(一)关于申报及论文发表署名次序、成果分享等责、权、利内容,由研究所成员及相关部门研究人员协商联合申报,针对具体项目由三方涉及人员共同协商拟定。
(二)研究所建设前期经费主要由三方共同负责筹措。同时,积极争取国家基金委、规划办、有关部委、港府、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支持。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。
(三)管经院和附属医院在昆明理工大学科技处、研究生院领导下,借助香港城市大学的国际化学术水平和能力,共同开展工作。隶属于管经院的内设机构,其领导职数、干部任免、研究领域和机构职能由三方共同确定,并报学校备案。